
中证智能财讯贵州燃气(600903)7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瓮安县燃气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维持了此前将瓮安工业园区部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划分给瓮安县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行政决定。瓮安公司后续拟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权利。
根据公告,瓮安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作出的《行政决定书》,将瓮安县工业园区辖区内的循环工业园、精细化工园区划分至瓮安县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瓮安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并于7月24日收到复议决定书,该决定维持了原行政决定。复议决定书同时告知,如不服该决定,可自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表示,《行政决定书》及《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执行,将导致瓮安公司在瓮安县工业园区辖区内的特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瓮安公司经营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相关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核校: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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